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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还是杀生怎样如法放生

发布时间:2024-06-30 05:23:31作者:金刚经原文网

编者按:现在各地由寺院或信众组织的放生活动很普遍,时不时会看到相关报道。但放生究竟有哪些经典依据?若有经典依据,经典是否说明放生有何功德福报?为了最合理地放生动物,应当采取何等方式?眼下玉林的狗肉节即将到来,关于狗肉节是不是该取缔的争议也很火爆。网上也有报道,有人强行闯入狗肉店,放跑店内的狗。这种极端“放生”行为,从法律角度讲,是否已经犯法?若以佛法衡量,又当如何看待?此外,在现实生活中,放生往往又与捕杀前后相接,这边正在组织放生,那边已经准备捕捞(乃至也有反复捕捞、放生,成为有心人的盈利方式)。那么,这种放生行为,究竟有无意义?凡此种种,都需要人深入了解,才能找到最合情合理的解决方案。

“放生”典出于大乘佛经,盛行于中国内地,西藏亦然,也流传于日本和邻近的韩国与越南等地。放生的活动,是基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以及轮回生死的因果观念,所谓“吃它半斤,还它八两”,如果能够既戒杀又放生,当然功德倍增,此等感应灵验的事例史不绝书。

放生的根据,最为佛教徒所熟悉的有两部经。一是《梵网菩萨戒经》,其中提到:“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是故六道众生皆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若世人见杀畜牲时,应方便救护解其苦难,常教化讲说菩萨戒,救度众生

。”另一部《金光明经》卷四《流水长者子品》,也提到有关释迦世尊往昔行菩萨道的一段记载:当时世尊名叫流水长者子,有一天他经过一个很大的池沼,时逢天旱,而且有人为了捕鱼,把上游悬崖处的水源堵塞,使得池中水位急速下降。长者子眼见上万大小鱼类濒临死亡边缘,又无法从其上游决堤引水,于是为了救活鱼群,不得已向当时国王请求派二十只大象,用皮囊盛水运到池中,直到池水满足,并且饲以食料,方才救活这些鱼群。

可见,放生是从戒杀而衍生的,也可以说戒杀的进一步必定是放生。戒杀仅是止恶,是消极的善行,放生救生才是积极的善行;如果仅仅止恶而不行善,不是大乘佛法的精神。因此在中国,从北齐萧梁以来便提倡断肉食、不杀生,且放生的风气也从此渐渐展开,从朝廷以至民间,由僧众而至俗人,都以素食为尚。历代政府为了表示推行仁政,年有数日也定期禁屠;而从中央以至地方,或者为了祈雨禳灾,也都有放生禁屠之举。如梁武帝就曾下诏,禁止屠杀生命以祭祀宗庙;梁代慧集比丘自燃两臂,游历诸州,以乞化所得赎生放生;隋天台智顗大师发起开筑放生池,为被放的鱼类讲《金光明经》和《法华经》,又购买各类粮食饲予鱼鳖;陈宣帝时,敕国子祭酒徐孝克撰写《天台山修禅寺智顗禅师放生碑文》,这是中国有放生池及放生会记载的开始。此后由唐至宋及明,无不盛行放生。如唐肃宗时,刺史颜真卿撰有《天下放生池碑铭并序》。宋朝的遵式及知礼两位大师,也极力提倡放生。

不过,现代社会科技进步,人口密度膨胀,生活空间缩小,要想求得一个绝对安全可靠的放生池和放生区域是相当困难的。其难处除了渔、猎的网捕射杀与打捞之外,也有自然环境的限制。如今日的台湾与美国,只有野生动物保护区。此外,有人基于爱心或保护自然环境的立场,劝导社会大众不要乱捕滥杀,以免破坏生物互相生克的自然协调,也是为了挽救稀珍动物濒于灭种的危机,这些跟佛教放生的本意虽相应但不相同。如果我们仅把要放生的生物无限制地流放在自然景观动物保护区,到了饱和程度,也会有人以控制繁殖和适量的捕杀等方式来调节其生活空间。

这确实是非常不幸的事实,自然环境的限制使得放生运动越来越困难。不过,放生的精义在于当下放生的念头,如希望被放的生物能够延长寿命;至于能够延长多久,我们必须尽到研究、考虑和照顾的责任。比如说,要放鸟类,就先得考虑放什么鸟,在哪儿放,什么时候放,才比较安全有效;放生鱼鳖水族,也当首先研究观察它们的生态、习性和来源,然后选择最适当的时机,放到我们觉得最安全适合的地方。如果不能求得百分之百的可靠,有百分之五十也不错,即使今天去放生明天它们又被抓,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我们的目的是为启发增长放生者的慈悲心和对众生的救济心,至于被放的众生也有它们自己的祸福因果和因缘。若在放生时,没有存心让它们重遭罗网而受刀俎之苦,且开示被放的众生,为其说三皈、讲佛法、发愿回向,它们也能从此脱离异类身,转生为人,上升天界,往生净土,发菩提心,广度众生,早成佛道。我们但求能尽心而为,尽力去做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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