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华佛教居士会有“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为执行机构,设有常务理事十一人,理事二十四人,理事长综理一切会务,副理事长二人,协助理事长佐理会务。监事会为监察机构,设常务监事三人,监事八人。行政单位设秘书处,置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二人、秘书二人,负责协助执行会务
。工作单位设法务组、放生组、慈济组、事务组、活动组、财务组、助念组、香积组、弘法组、服务组、研训组、接引组、义诊组,并设有图书馆。该会附属机构有“青年委员会”及“两岸交流委员会”、“国际交流委员会”、“编辑委员会”,分别负责引导青年参加国内或国际举办的青年各项活动、促进两岸交流各项活动、促进国际交流各项活动及“中华宝筏”杂志编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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