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佛教文化的特点
佛教是传统文化,但又有别于传统文化。为什么呢?佛教传来中国两千多年,经历了汉、三国、魏晋、南北朝、隋、唐、宋、元、明、清时期,已经深深地融入了中国文化,但又有着自身的特点。
(一)是印度传来的,不是中国原有的。
(二)佛教的教义、境界与儒教、道教绝对有分别,不能混为一谈。主要体现在:
1.相信因果
佛教所讲之人伦、三皈五戒十善,其基础是要相信因果。“因、缘、果”三个字,贯穿于整个三藏十二部经典,是佛法的中心。因就是种子,缘就是条件,果就是在缘成熟后所感得的果报。因果定律就是:善因得善果,恶因得恶果;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为善受福,作恶遭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不到,时候若到,一切都报。并且通于三世:过去世、现在世、未来世。
你能相信“因、缘、果”这个定律,就能止恶行善,建立真正的道德!晓得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做。凡是侵害别人、破坏别人而有利于自己、只想到自己的行为,就是作恶,就不应该做;凡是先利于别人、使别人能够安定生活、不损害别人的行为就叫做善,就应该做。这样就完全包含了儒家所讲之伦理道德,并且基础牢固,五戒十善可以遵守。否则,若只图现世现时享乐,那就不免贪污腐化、纸醉金迷、挥霍钱财、损害他人,道德何以建立?
2.众生平等的思想
众生是平等的,只因业力不同而现相不同,均是因缘生法
。佛教讲六大缘起:业感缘起、流转缘起、赖耶缘起、性空缘起、法界缘起、六大缘起。众生之间,人与人之间,所有动植物之间,都是相资相助、互涉互入的关系,不是孤立存在的。人,是众多社会关系中的一个小细胞,不是孤立存在的,社会中有从事各种职业的人,农民种庄稼,工人搞生产,商人搞贸易,还有国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每一个人都在自己不同的岗位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共同为社会服务。明白这个因缘生法是相资相助、平等互入的关系后,就能尊重别人,悲悯别人,生起悲心,去除贪心。《金刚经》上讲“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明白这个道理,精神就会高超,什么事情就会看得淡、放得下,一个真正有智慧的人就会超越一般俗情,绝不会为权力斗争。但是利益众生的事业要抓紧,要善于利用自己的职业来做利益众生的事情,不管在哪个岗位,只要有这个思想,就会做许多好事。
我的弟子比较多,其中有当官的,也有做生意的,他们就提许多问题来问我。
做生意的弟子问我:“师父,我是做生意的,这犯不犯戒呢?生意做不做得呢?”
我说:“看你什么心,什么愿望。做生意,就要学习佛家的四分法,把所赚的利润,分成四份:第一部分用来养活自己,天经地义;第二部分用来孝敬父母;第三部分用来做好事、救苦救难;第四部分留点余地,做周转,扩大再生产。只要遵循这个办法,你的钱越多越好!这就不叫自己贪而是正确的运用!”
当法官的弟子跟我说:“师父,我好害怕!”
我问:“你怕什么?”
他说:“我是判决官,要杀人呀!”
我说:“这个事情看你用什么观点对待,你是学佛人,就要有学佛人的观点,要有悲悯心,以宽恕心对待人。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在你的笔下尽量对犯罪的人避免死刑,或者刀下留人,使他有改悔的机会,解除死亡的痛苦。如果必须要判死刑,就让他明白因果报应的道理,好好忏悔罪业,下世不再作恶。你只要有这个精神,就不会怕,还能多做好事,身在公门正好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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