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要狗子不要妻的观念不可有
在美国旧金山,发生了一件颇不寻常的趣闻,听说是一位有名的大律师,不爱娇妻爱狗子,而闹出离婚的新闻,有图为证。
公元一九八八年七月十四日,美国的国际日报第六页,有一则新闻,其报导说:旧金山著名大律师麦尔斯.贝莱及妻子莉亚.贝莱结婚已有十六年之久,最近其妻提出离婚,轰动金山市。据称贝莱与其意大利灰狗爱犬鲁帕罗斯特过于亲昵,是夫人离婚的主要理由。
许多人看了这篇人狗亲昵的报导,乃议论纷纷,有人说这种坏习惯,也许前世就带来。
有人说这位律师的前世,可能是狗,而且与他身边的这只狗有亲属之缘。
有人说这位律师就因为这种坏习气不改,今生与妻子离婚,来世可能会与狗妻子结婚。
有人说他爱狗的观念不改,于今生临命终时,意业中狗的影子现前,他一定堕入畜生道中当狗。
有人说他的妻子要求与他离婚,这是很对的,保持人格的尊严,尚不愧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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