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窃医药费亦等于杀人
中华民国七十六年四月七日下午,台中有一位信徒打电话来说:「请问师父,凡是偷窃病患的医药费,当受什么报应?不知慈光山有没有看中国时报,如果有,请师父看今天中国时报第七版,就知道了。」笔者在电话中的回答是:
一、偷窃、抢夺、侵占、或诈骗他人的医药费,而使人不能及时治疗者,情同杀人之罪。如经警察拘送法院,当依国法治以偷窃,抢夺、侵占或诈欺之罪。
二、死后即刻堕落于地狱之中,受无间地狱之苦报。
三、地狱罪毕,转生畜生道中,有病不得医药;如再转人,当遭多世贫穷下贱,身生不治恶疾之报。
其新闻报导如后:
标题为「宵小没良心,趁人之危,荣总分院里,频传闹贼」,「丈夫医药费被偷,女老师伤心欲绝」,其报导说:
【台中讯】一名国中李姓女老师,丈夫一年前因车祸受伤,至今还躺在医院治疗中,为了医治丈夫的伤,李老师用尽了所有积蓄。几天前,她身怀仅有的几万元存款,到医院照顾丈夫,不料,一时疏忽,放在病房的皮包被小偷偷走,李老师伤心欲绝,希望这名小偷拿出一点良心,钱拿去也就罢了,皮包内的许多证件希望能还给她。
李老师表示,她丈夫在去年元月间,被一辆运木材大货车撞倒,经送荣总台中分院急诊,左脚无法接合,只能截肢,肺部抽血之后,又发现脊椎骨也断了,造成下半身麻痹,在医院手术治疗多次,至今群医还在作各种可能尝试。
上午,未离开丈夫身边一步,中午时间,外出买便当,当时将装有几万元的皮包,就放在病房的椅子上。
李老师当时以为,病房就在护理站对面,且丈夫还在病床上,应该没有问题。
接着又是中国时报记者陆中柱先生的特稿,题为「医院加强防窃案,责无旁贷」,他说:
小偷最让人看不起,到医院行窃的小偷,更让人切齿痛恨。
很不幸的,号称文化城的台中市,竟有不少这种专门在医院行窃的宵小,活跃在一群已经遭遇不幸的人身边。
因此,许多惨绝人寰的故事,时有所闻!
一名车祸受伤的患者,躺在医院手术房内,等待家人张罗医疗费,紧急购买血浆输血,但是,亲人将筹到的买血钱,带到医院办手续购买血浆时,皮包在柜台上被小偷扒走。
幸好,医院方面颇能体谅,先开刀、先输血、先救人,如果遇到势利一点的医院,一定要看到钱才输血救人,后果就很难想象了。
一名摊贩,做生意时被一辆疾驶的大货车撞倒,右小腿被撞断,原本就相当拮据的家庭,立即陷入困境。
该摊贩妻子只有挑起家庭重担,独撑小吃摊,国中的长子、国小的长女自动放弃学业,两人轮流到花店批花,在街头零售叫卖,并负责照顾躺在病床上的父亲。
三个月艰苦岁月好不容易熬过,眼看着一家之主可以办理出院,不久又可重新负起家计责任,子女又能重温校园生活。
但是,就在办理出院手续当天,该摊贩的妻子,身怀十余万元要到医院缴出院费时,她的皮包放在病房内,竟不翼而飞。
这十多万元,是她们全家最后的、仅有的一笔钱,其中还包括两名小孩,三个月来,不分昼夜的卖花所得。
没有钱结清出院费用,病患就无法院,在不得已的情形下,他们将国中尚未毕业的长子,送到工厂当童工,由工厂老板暂借半年工资,不足之数,以分期付款方式缴纳。
又如,数日前,发生在一名李姓国中女老师身上的事,她的丈夫车祸,住院治疗一年多,因伤势严重,历经无数次重大手术,家中所有积蓄几乎花尽。
这名女老师,白天强忍着夺眶而出的泪水,仍坚强的站在讲台上讲课。夜晚,守在丈夫病床旁,为丈夫祈祷,为家庭的遭遇伤悲。
当她数着日子,正期望梦魇即将过去之时,躲藏在医院角落的「三只手」,又狠狠的给她一个重击,偷去她所有的积蓄。
类似这种发生在医院的故事,实不胜枚举,听多了,甚至让人对人性都会失去信心。
台中市几所大型公私立医院如荣总台中分院、省立台中医院、中山医院、中国医药学院、澄清医院等,这种发生在病房内的失窃案尤其多,建议医院方面,不能再以消极的张贴「小心扒手」的告示牌就自认尽到责任,应该积极的与警方合作,早日清除活跃在医院的宵小,才是釜底抽薪之计;当然病患家属自己也要提高警觉,共同配合,让已经发生的不幸,很快痊愈,未发生的不幸,尽可能防范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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