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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中国大陆,随着人的道德下滑和性开放,堕胎已经成为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社会现象,在人们的概念中。堕胎就是一种手术,它和犯罪、杀生没有联系。女性不慎怀孕了,去医院轻轻松松的就把他做掉了,像摘个瓜一样,没有负罪感,不认为自己杀害了一条生命。
那么,堕胎是不是杀生呢?一位圣人讲:“怀孕了之后,打胎就是杀生,你不管人类的道德什么样了,人类和法律上承认不承认,法律代表不了神,你杀生了就是杀生,你说法律上没杀生,那是人说的。我们发现妇产医院有许多婴儿,在那个周围空间里边有许多肢体不全的,或者是肢体很全,却很幼小的小孩生命在那里边没地方去。本来这个生命他转生了,他可能有他的前程,可能他活多少年之后他再重新進入轮回,可是还没等出生,你把他杀掉了。那么他就要在这个漫长的岁月中痛苦的挣扎着,那么小的生命孤孤单单,那么可怜!他要一直等到给他在人世天定的年龄全都过去之后,才能進入下一个轮回。所以你一下子就给他治到那么苦的境地上了,你说那不是杀生吗?而且还业力很大。不想要就避孕嘛!”
胎儿是不是生命?堕胎会有什么因果?我们来看看下面一些案例。
古代堕胎杀生的因果公案
《感应篇汇编》中有一则公案说:
郭印的女儿引凤,被鬼卒追摄,遍游了十八地狱。在最后一所地狱中,她见阎罗王端坐在大殿之上,下面站有好几百位女人,每个女人身边都有一个小孩抱着脚索命。小孩当中:有些是母亲以生育女儿过多而被投水溺死;有些是以家里贫穷,无法养育而死;有些是妻嫉小妾怀孕而被用药打堕;有些是私胎而被母亲毒死;有些是以争斗损胎而致死;有些是因看护不慎死于非命。阎罗王一一追查,这些犯了杀罪的女人手脚带着刑具,看起来身体都是枯槁瘦弱。引凤回来后,把地狱中的见闻详细告诉父亲,并且书写在天宁寺壁上,作为后人的警戒。
“当那个婴儿胚胎在母体里很小的时候,一产生那个小肉点的时候,他就已经是活的了”,他便开始获得再度做人的宝贵机会。身为人母,本来应负起精心孕育新生命的责任,可是人以私欲丧尽天良,竟狠心把自己的骨肉扼杀在腹中。胎儿不是无情物,他们被打堕时有着强烈的痛苦,母亲残忍地剥夺他们做人的权利,会引起他们的极度愤恨,从此血肉相连的母子将变成不共戴天的仇敌。
一位现代女士的亲身经历
曾女士毕业于中文研究所,结婚三年半,有一个男孩。后来,不幸被强暴,内心受到很大打击。为了抚平内心的创伤,她每天虔诚地诵经拜佛。一段时间之后,她回到一家寺院,见到过去关心过她的师父,师父对她的遭遇深表同情,要她到佛前燃香,恳请冤亲债主出来释冤解怨。当时她以恳切忏悔的心加以祈求,没想到不久有一个小女婴附在信徒身上,表示要找她,而且以极为怀恨的态度表示自己是她堕胎的孩子,使她吓了一大跳。后来她回忆起,刚结婚不久时,有一次害怕太早怀孕无法负担养育子女的费用,她和先生商量,结果到西药房买了避孕药服用,想不到吃了就发生堕胎效用,无意中杀害了一条无辜的小生命。
这个女婴后来表示,为了报复她,经常故意把她儿子弄得啼啼哭哭,而且每次都哭很久。她的孩子有时很顽皮,独自一个人出去玩,又不听话,叫他不准玩危险的东西,他偏要玩,有时自己走上大马路,任凭母亲在后面追也不回头,有时非常任性,竟然还会狠狠的打母亲。曾女士忍无可忍时,常常打孩子出气。但是奇怪的是,孩子一有机会接近师父或听到佛号时,他又显得乖巧驯服,比平常温和许多。
曾女士服用避孕药而导致堕胎,以误杀尚且引起胎儿的怨恨,何况现代人多数是有意堕胎,如不忏悔,只有到地狱去了结这笔孽债。古人有尊重生命和因果报应的观念,人们视堕胎为邪行,可是今天堕胎却成了司空见惯的普遍现象,不以为是罪恶。据报道,目前中国每年的人工流产为一千万例,其中有一半是未婚女性,换句话说,每年有一千万胎儿被父母杀死,相当于数十倍南京大屠杀的受害人数,流产胎儿的身肉堆积起来是一座巨大的尸山。因果观念的泯灭,漠视生命的态度,导致了这样举国若狂、家家草菅人命的现象。
一则胎儿求救的现代真实事例
事情发生在一九八七年,主人公是台湾屏东县的林美惠女士。她婚后生了二女,再怀第三、第四胎时,因为害怕又生女儿,就和丈夫商量把胎儿拿掉。当时虽然未信佛,但内心仍抹不去一份愧疚和难过。
到了十一月,她又怀孕,虽然他们家很希望生个男孩,矛盾的是害怕又生女儿。当时她上班很忙,暂时不想生孩子,就和丈夫商量,决定把胎儿拿掉,并跟丈夫说好,等他有空,就去妇产科拿掉胎儿。
做这个决定的当晚,她不知不觉做了一个梦,不同于以往模糊的梦,而是很清晰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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