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课 饮酒的过失
往昔释迦牟尼佛,在支提国,婆提城,是处有恶龙,凶暴为害,人及鸟畜,无敢近者,秋谷熟时,亦遭破坏。有长老 (1) 名沙伽陀,著衣持钵,游行乞食,渐近其处,闻恶龙为害,乃到泉边桥下,敷座而坐。龙闻衣气,即发嗔恚,从身出烟,长者即入三昧,以神通力,身亦出烟。龙愈怒,身上出火,长者入火光三昧,身亦出火。后来龙雨雹,放霹雳,雨弓箭刀稍,雨毒蛇毒虫,皆被长老神通之力,变作各种庄严供具。
经过如是比试后,龙的威已尽,不能复动,长者乃变作小身,从龙耳入,从眼中出,从鼻入,从口中出,在龙头上行。龙大惊怖:向长老言:我皈依你。沙伽陀答言:你当皈依三宝,作优婆塞,龙受了皈戒之后,不复为害,人畜禾谷,皆得安全,由是沙伽陀长老,降龙之石,流布远近,诸人皆作食供养之。
有一女人,恐其食乳糜后,或当发冷,便取水色酒与之,长老饮尽而醉,倒卧寺门边,僧伽梨衣 (2),漉水囊 (3),钵 (4),杖 (5),等物,散落各处。
尔时佛与阿难,游行至其处,见是情状,乃命阿难设坐床,办水,集僧,对众说法。佛问大众:当初此地有龙为暴,伤及人畜禾谷,后有善男子沙伽陀,伏令向善,你等诸人,见之闻之否?众中见者答言已见,闻者答言已闻。佛又问:此人今者酒醉,倒卧地上,能折伏虾蟆否?众答:不能。佛言:圣人饮酒,尚如是过失,何况凡夫,从今以后,佛弟子不得饮一滴酒。
若据梵网经:卖酒是菩萨十重戒中的第五戒,犯波罗夷罪 (6)。饮酒是菩萨四十八轻戒中的第二戒,犯轻垢罪。并言及「饮酒生无量过失,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五百世无手,何况自饮。」观此可知:诸戒中,皆列有不饮酒一条的缘故了。
【注释】
(1) 出家人道高腊长者,尊为长老,如长老舍利弗之类。唐译为具寿,魏译为慧命。
(2) 比丘三衣之一,入王宫、聚落、乞食、说法时必服之。有九品不同:九条、十一条、十三条、二长一短为下三品。十五条、十七条、十九条、三长一短为中三品。二十一条、二十三条、二十五条、四长一短为上三品。
(3) 为比丘六物之一,滤水去虫之具也。
(4) 梵语钵多罗,简称钵,为比丘六物之一,盛饭器也。译为应器,或应量器,以体色量三者,皆应法故也。
(5) 即锡杖的简称,为菩萨头陀十八物之一,上有四股十二环,表四谛十二因缘义。比丘向人家乞食,至门口,应振动锡杖上小环作声,使人警觉。
(6) 戒律中极重罪也。译曰断头,喻如断头,不能再生也。曰弃,谓弃于外也。曰不共住,谓不入僧数也。曰退没,谓退失道果也。谓堕阿鼻地狱也。犯此罪者, 不名比丘,不名沙门,非释迦子;即比丘犯杀盗淫大妄语四戒,名为四波罗夷。
【习题】
(一) 略说长老沙伽陀降龙故事。
(二) 比丘用漉水囊、钵、锡杖、作何用途?
(三) 述释尊在法会上对众宣布佛弟子不得饮酒的情形。
(四) 在菩萨戒中,卖酒犯的甚么罪?饮酒犯的甚么罪?
(五) 若自身手过酒器与人饮酒者,当来之世,得何果报?
版权所有:金刚经原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