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别打我!
初中毕业的时候,那时是07年,我做着08年去北京看奥运的打算。 不料,我去读了高中,这一年,我没有去北京,也没有看到奥运。只能在电视上助威加油,我们一群人坐在一起呐喊。 从那以后,家人就没有再过问我的私人问题。我的私人问题也成为我很大的问题,再没人过问,我的心事再不被打开。 娇生惯养,不是我的待遇,从小,我就被鞭笞长大。事情从妹妹出生后,我的生活就一直都是躲躲藏藏,哪里有个黝黑的角落,那里就有我的脚印,那是我藏身的地方,属于我的地盘,任何人都不得碰触。 黑色游戏,我就这么很不情愿的学会了。我比别人更会躲一些,每次玩捉迷藏,我都是最后一个被逮到,或根本就逮不到我。每一次的玩法不一样,游戏规则都是现场决定。 有时,他们找不到我,甚至就放弃找我,他们自己玩,而我就躲到家里面去了。 好几次,我都跑到家里去,要么天黑了,要么跑回家吃饭。其实那时候也不是白米饭,锅底就留那么一点点,大家分着吃,我只能吃一小碗,剩下的给父母他们,他们在坡上干活一天,回家没饭吃哪行?晚上定会把我赶出家门。 我要么手里抓两个红薯,直接往嘴里送,大口大口的啃着,津津有味,实在是好吃。 我现在都还能记得那味道,甜甜的,软软的。水分特别多,从指缝里流出来,一条条水痕。大家看到,有些孩子还羡慕我们吃的红薯,但是他不知道我们羡慕他们吃米饭的样子,我们的口水在嘴里缓缓流动,咽着口水! 我不希望我的后辈,还过着同样和我一样看着别人咽口水的经历,我要好好善待自己,笨鸟先飞,这道理我懂。大家高呼着酒吧、夜总会的时候,我一个人默默的站在角落里,哭泣,没人会想起这个我,没人会在乎角落里的黑影。 只有等到大家散伙,扶墙的人才会发现角落里的我,如果在西方国家,人家会把你扶起来,为你扑去身上的尘土。但是你不是,你在中国,那些醉鬼看你不顺眼,就给你一脚,大伙哈哈的笑起来,走掉,有的人甚至不舍得走,好不容易有个欠孽的,就好好成全你! 我不是黑色人物,我只是站在比较黑的地方。那个被遗忘的角落,那个我捂着脸蹬下的角落。 我喜欢一个人,一个人的午后,一个人的阳光。不喜欢被打扰,不喜欢花花绿绿,更不喜欢灯红酒绿。简单就好,我喜欢越简单越有魅力,一笔带过的艺术! 画一片沙漠,一笔带过,画一群骆驼,也是一笔带过,只要看得出那是骆驼走在沙漠上的画面,就很美。这也像是我们的朦胧派,朦朦胧胧,特美。 还记得嫦娥姐姐不? 当然,这是我的审美观点,不代表官方。 美不是要很复杂、绚丽、花花色色,而是简约的,越简单越有魅力! 就像我们站在海边看太阳,一望无际的宽广,只有一轮初升的太阳。 美就这么简单,不是百花齐放,也不是波涛琳琳,才叫美。只要你觉得有意思,有感觉,有意义那就是美。 一只蜻蜓降落在空旷的水田上,矗立于唯一一棵长到田里高盼的水草。任微风摇曳,丝毫不逊的停留在草尖,纹丝不动。 我的审美观跟大多数人不同,我的安静是被妈妈打出来的。 到处都藏有棍子,我一犯错,棍子就落在我身上,痛得我一跃,接着第二棍又下来。 夺门而出,飞奔而逃,像逃命一般,有多快就多快,我觉得我的油门经常登底。小时候也特别的灵活,被棍子追,从来没有失手过,每一次我都胜利逃脱,他们一次都逮不着我。 当然,当时的情况紧急,我只有逃。后来看了《三国演义》,我才学到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其实很小很小,我就学会了走为上。 我跑后,事情也会变得更僵硬,我也不敢回家,就偷偷跑到大伙的队伍去,要么上坡抓小鸟,要么去搞破坏,要么去偷人家的果子。 总之,离开家后,基本上没做什么好事,都是些一个人不会做的,或平时不敢做的事。 最多应该是去田里,抓人家的鱼,一群孩子踏进一丘田,搞得人家的鱼到处逃,到处串版权所有:金刚经原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