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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清法师:《般若70义甘露滴》大乘所为

发布时间:2023-12-08 05:21:09作者:金刚经原文网
仁清法师:《般若70义甘露滴》大乘所为

第六义为“大乘所为”,大乘所为(大乘的目的)是佛果。

“趣入所为之究竟果报,彼乃大乘正行所为之定义”。趣入修行道,断除增益、损减。为何目的(所为)趣入?为得究竟果报故趣入。

声闻、独觉众为了断除补特伽罗我执而趣入四谛修行,所为(目的)是为解脱。下士趣入断十恶、行十善的修行,所为(目的)是得人天果报。大乘正行为于一切所知断除执为谛实成立的增益故,趣入无谛实成立的修行,所为(目的)为证佛果。

“彼与佛同义”。大乘正行的任何修行都是为了证得佛果。菩萨的任何修行都为证得佛果,其心续已生菩提心。若不为一切有情缘念佛果而行善,菩提心将因此而退转。

“其中,分三:1、心大。2、断大。3、证大。”

“心大”是佛心续所摄的大乘发心、大悲心。佛心续所摄的灭谛(断除执实及种子的灭谛),是“断大”。佛心续现前了悟如所有法、尽所有法之智,是“证大”。

“云:胜诸有情心,及断智为三,当知此三大,自觉所为事”,“界限:唯佛地”。

“胜诸有情心”是“心大”,指菩提心。“诸”是很多,指一切有情。“胜”是殊胜果,指佛果。即大乘正行菩萨只想“为一切有情证殊胜果”而已。“及断智为三”的“断”是断大,“智”是证大,“当知此三大”指心、断、智三大是大乘正行所为的区分。“自觉所为事”的“自觉”是大乘正行本身。大乘正行本身断除一切所知之增益,而趣入所为。“心大、断大、智大”是大乘正行本身在有学时。依着修持道产生的究竟果报,故是“自觉所为事”。

简单而言,“胜诸有情心”是“心大”;“及断智为三”的“断”是“断大”;“智”是“证大”。此三大是大乘正行的所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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