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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尚打架?看看中国佛教协会有啥处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8-17 05:24:15作者:金刚经原文网
和尚打架?看看中国佛教协会有啥处理办法

核心提示:日前,扬州宁国寺3个和尚打架视频在网上疯传,佛教形象再次受到重创。4月29日,中国佛教协会在其官网显著位置发布《中国佛教协会关于遵守戒规、严肃道风、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一文,郑重刊载相关佛教戒律清规、政策法规,及中佛协历任会长、副会长对佛教道风建设问题的重要讲话。按照《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 打架斗殴、恶口相骂,侵损偷窃常住或私人财物者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侵损偷窃的财物,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依法处理。 现转载刊发全文如下:

中佛协官网截图

中国佛教协会关于遵守戒规、严肃道风、加强自身建设的要求

《四分比丘戒本》:

若比丘瞋恚故不喜,打比丘者,波逸提。波逸提,指戒律中规定的比丘所犯轻罪的一种,指所犯罪过若经忏悔则能得灭罪,若不忏悔则堕于恶趣之诸过。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1993年10月21日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通过,2006年2月25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修正):

八、打架斗殴、恶口相骂,侵损偷窃常住或私人财物者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对侵损偷窃的财物,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依法处理。

《全国汉传佛教寺院管理办法》(中国佛教协会第六届全国代表会议1993年10月21日通过):

第五条寺院须安排好僧众修持,坚持早晚功课,经教学习,修禅念佛,过堂用斋,严守戒规,整肃僧仪。僧人务须僧装,素食,独身

。严禁僧尼同住一寺。

第十八条违犯重戒、不遵寺规、教育不改者,经寺务会议讨论决定,予以迁单。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处理。

学诚:《在中国佛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上的报告》

佛教界信仰淡化、戒律松弛、道风不振等现象依然存在,在某些地区、某些寺院且有发展蔓延的趋势,侵蚀着佛教的肌体,损害着佛教的形象和声誉,佛教自身建设尤其是道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各地寺院应始终坚持早晚课诵、过堂用斋、半月诵戒、冬夏安居等基本宗教生活;发扬六和精神,促进僧团和合,大力开展和谐寺院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僧众在严持戒律的基础上,学修并重,解行一致,不断提高僧众的形象威仪、品格气质、佛学造诣和修证境界。

学诚:《在中国佛教协会第九次全国代表会议上的报告》

道风建设是佛教自身建设的根本,是佛教自身建设的永恒主题,关系佛教的兴衰成败和前途命运。没有道风,佛教将失去存在的意义。面对世俗化的严重影响,加强道风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要以戒为师,严持戒律,遵守清规,保持寺院清净庄严,维护佛教良好形象。

圣辉:《中国佛教协会五十年》

出家二众要坚定信仰、以戒为师、勤修三学、严肃道风。汉传佛教僧人要坚持独身、素食、僧装,具足威仪,对于违犯戒律、败坏道风者,应视不同情况,给予收回戒牒、迁单离寺、摒出僧团、撤销僧籍等处分。

赵朴初:《中国佛教协会四十年》

在宗教信仰自由这一必不可缺的外缘具足的情况下,佛教自身建设的好坏是决定佛教兴衰存亡的根本内因。自身建设的重点是以戒为师,大力加强建立在具足正信、勤修三学根基上的道风建设;自身建设的关键在于培养佛教人才,提高四众素质。只有这样,佛教才能保持其健康的机体和活力,延续慧命。弘法利生。庄严国土,利乐有情。

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佛教界有相当一部分人信仰淡化、戒律松弛、道风败坏、结党营私、追名逐利、奢侈车乐乃至腐化堕落的情况相当严重,个别寺院的极少数僧人甚至有违法乱纪、刑事犯罪的行为,这种腐败邪恶的风气严重侵蚀着我们佛教的机体,极大地损害了我们佛教的形象和声誉,如果任其发展蔓延,势必葬送我们的佛教事业。如何在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形势下,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侵袭,保持佛教的清净庄严和佛教徒的正信正行,从而发挥佛教的优势,庄严国土,利乐有情,这是当今佛教界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加强信仰建设、道风建设、教制建设,首先是要求寺院僧尼具足正信、勤修三学、遵守戒规、严肃道风。 在大多数僧尼增强信仰、严肃道风的基础上,对有些信仰淡化,有悖僧律的僧尼,经过学习愿意改正继续为僧者,应按戒律的规定进行忏悔乃至重新受戒;对确无悔改表现者,必须收回衣钵戒牒,离寺还俗。对僧尼中个别严重违犯戒规、道风败坏、屡教不改的人,必须按戒规的要求收回衣钵成牒,摈出僧团。对僧尼中极个别为非作歹、触犯刑律的人,由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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