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法戒录 劝遇难者
劝遇难者(共三则,二法、一戒)
在动荡不安、颠沛流离的年代,能保全一个妇女的贞节,功德必然加倍。损害一个妇女的贞节,罪过也会加倍。一得一失有天渊之别,必须严格自律,勉力行善。
汪一清(《续笔乘》)
明朝嘉靖(1522~1566)末年,漳州的秀才汪一清,在动乱中被反贼抓住。当他看到反贼绑来的一位妇女正是某位学友的妻子时,就认成自己的妹妹,要求把她赎出,得到允许。反贼把他们两个关押在一间房子里,经过一个多月,汪一清没有起过邪念。后来这位妇女被赎回,他的学友哭着向他礼拜表示感谢。不久之后,汪一清就中了进士。
[按]柳下惠坐怀不乱的美德,在汪一清身上再次见到。古往今来,曾有几人能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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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春秋时期鲁国的大夫柳下惠,有一次在城门过夜时偶然遇到一位无家的女子,当时天气寒冷,柳下惠怕这位女子冻伤,就用衣服裹着她坐在自己怀里,直到天明也没有动过不好的念头。鲁国人听说这件事后,知道他是一位操守严明的君子,没有人对他的行为表示怀疑。
张文启(《不可不可录》)
明朝末年,福建的张文启与周某在山中躲避贼寇,来到一个隐蔽的地方,见已经有一个少女躲在里面。少女见到他们二人进来非常惊慌,想躲到别处去。张文启说:“你现在出去肯定会遇到贼寇,我们俩都是老实人,决不会侵犯你。”半夜里,周某想占有这个少女,张文启极力阻止才没有发生。天亮以后,张文启担心周某再起歹意,就陪少女一起出山。等贼寇退走后,立即找到她的家人来接她回家。张文启后来娶了一位姓黄人家的女儿,嫁妆很丰厚,见到自己的妻子时,才知道正是在山中一起避难的少女。后来生了两个儿子,都中了进士。
[按]那位周某的报应肯定不久也会降临,可惜没有记载,无法了解详情。
池州舟子(池州人述)
清朝康熙癸卯年(1663),池州发大水。有人驾着船救起一名少女,想奸污她,这位女子只好又跳入水中,遇到一棵树才得以生还。一年后,这位女子嫁到另一个村子,成婚的第二天,发现她的公公正是当年想强奸自己的人,心中十分悲愤,哭着告诉送嫁的人,就上吊死了。
[按]后来女子的娘家与婆家打官司,这件事才被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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