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舍利弗的得解脱
尊者舍利弗随佛陀出家半个月那天,一位名叫「长爪」的外道出家,来摩揭陀国首都王舍城北方的迦兰陀竹园精舍见佛陀。一番行礼问讯,寒暄过后,长爪外道对佛陀说:
「瞿昙大师!我的见解是:『我不接受任何见解』。」
「长爪!连你自己『我不接受任何见解』这样的见解,都不接受吗?」
「瞿昙大师!我既然讲『不接受任何见解』,这样的见解我当然也不接受啦。」
「长爪!既然连你自己的见解都不接受,那你为什么还说?如果你不说出自己的见解,谁又能帮你说?
长爪!事实上,这世界的多数人都像你一样,嘴上虽然这么说,但实际上却还持着某些见解,只有极少数人,才能真正舍弃一切见解。
长爪!沙门、婆罗门中有三类执见:一、『我接受所有见解』二、『我不接受任何见解』三、『我接受某些见解,但不接受某些见解』。其中,持第一类执见者,常为贪、瞋、痴、烦恼所缠缚,好于执取染着,不得清净远离。持第二类执见者,近于不贪、不瞋、不痴,近于不为烦恼所缠,近于清净不取不染。」
当佛陀说到这里时,长爪外道心中暗喜:
「瞿昙大师赞同我的见解!瞿昙大师推荐我的见解!」
佛陀继续说:
「持第三类执见者,当他接受某些见解时,情况与持第一类见解者同,当不接受某些见解时,则与持第二类见解者同。
持这三类执见者,若顽固地坚守着自己的见解,以为只有自己的见解才是真理,别人的都错,这样,就会与持其它两类见解者起冲突,进而发生争论、挑衅而起烦恼。有先见的智者,预见了这种烦恼生起的可能,乃能扬弃对自己见解的坚持,进而也不固执其它见解,这样,就能止息所有的执见了。
长爪!我们的身体,是由四大组成的物质色所构成,从父母所生,米粥所长,是无常,日久耗损、分崩离析之物,应以无常、苦、病、肿瘤、刺、灾难、折磨、外人、离散、空、非我视之。如果能这样看,就能舍离身体的渴求、爱着与奴役。
长爪!人有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等三种感受。当感受乐时,不会感受其它两种,当感受苦或不苦不乐时,也不会同时感受其它两种。长爪!这三种感受,都是无常的,条件决定的,为因缘所生的,是坏灭褪失,而终归于消散之法。多闻圣弟子能看清这点,就能对乐受、苦受、不苦不乐受不抱持任何幻想,而对它冷静理智。由对它的冷静理智,而心得解脱,就能有解脱之智:知道生死已尽,清净的修行已经确立,该作的都已完成,不再有往生下一辈子的后有爱了。
长爪!这样的解脱比丘,不会再偏执什么、争论什么,虽仍然使用世间之说,但却没有世俗的黏着。」
这时,正执扇站在佛陀后面,为佛陀搧风的尊者舍利弗,听了佛陀这番教说后,心想:
「世尊确实以他的亲证,告诉我们舍断之法;善逝确实以他的亲证,告诉我们舍离之法。」
于是,尊者舍利弗就在那儿思惟,在观无常、观生灭、观离欲、观灭尽、观舍中,不起烦恼,心得解脱。
而长爪出家外道,则远尘离垢,得法眼净:见法、得法、知法、入法,不再需要靠别人而能解决自己的疑惑,于正法中,心不再畏惧。于是,长爪外道请求跟随佛陀出家修学。
按语:
一、本则故事取材自《中部第七四长爪经》、《杂阿含第九六九经》、《别译杂阿含第二○三经》。
二、依菩提比丘《中部第七四长爪经》英译之批注,长爪外道为尊者舍利弗的甥侄,向智尊者着《舍利弗的一生》中亦同(香光书香编译组译,第二十页)。而《根本说一切有部毘奈耶出家事》则说,长爪外道(原名「俱瑟耻罗」)为尊者舍利弗的舅舅(大正大藏经第二三册第一○二三至一○二八页),《大智度论》亦同(大正大藏经第二五册第二一至二二页)。
三、依《四分律》与《五分律》的记载,尊者舍利弗是在听了马胜比丘的「缘起偈」时,即证得初果,并随佛陀出家(参考大正大藏经第二二册第一一○页中、七九八页下),而在半个月后的此次「旁听」中,证得解脱。
四、佛陀所举沙门、婆罗门中之三类「见」,依例均为「邪见」之类,为与佛法「正见」有所区别,故事中对此类「见解」以「执见」称之。
五、解脱者仍然会说「我」如何如何,但却不会有「我」的执着,这就是「虽仍然使用世间之说,但却没有世俗的黏着」之例。
版权所有:金刚经原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