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富为五家所共
大智度论卷第十一:“富贵虽乐,一切无常,五家所共,令人心散,轻躁不定。”卷第十三:“若出为人勤苦求财,五家所共,若王若贼若火若水若不爱子用,乃至藏埋亦失。”财富为五家所共,王、贼、火、水、不爱子(败家子)。财富从往昔布施中来,如有余财,应当布施,饶益众生,下辈子仍是大富之人。
定弘法师:为什么修学没有
显宗跟密宗的区别……是不
有时停下脚步 只为走得更远
宣化上人:依愿修行,立定
宣化上人:你若妒嫉人,将
宣化上人:佛说四十二章经
药师佛七法会发愿文(戴季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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