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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印与一实相印

发布时间:2023-01-05 20:07:08作者:金刚经原文网

  三法印与一实相印

  佛法与外道的差别,大乘与小乘的差别。龙树菩萨在《大智度论》里以小乘说三法印,大乘说一实相法印为肯定的判别。如《大智度论》二十二卷说:‘问曰:何等是佛法印?答曰:印法印有三种:一者一切有为法,念念生灭皆无常。二者一切法无我。三者寂灭涅槃。……初印中说五众,二印中说一切法皆无我,第三印中说二印果。’又说:‘摩诃衍中说诸法不生不灭一相,所谓无相。’即小乘经中,若有无常、无我、涅槃三印,就是佛说的法,依教修行,可以证道。若没有三法印,就不是佛法,是魔所说。大乘经中,但有一法印,即诸法实相,是佛所说,名了义经。若无实相印,即是魔说。关于三法印,如佛陀在《莲花面经》里说:‘一切行无常,一切法无我,及寂灭涅槃,以三是法印。’如佛陀在《法华经方便品》里说:‘我以相严身,光明照世间,无量众所尊,为说实相印。’由这两处的经文看来,三法印与一实相印是佛法与外道理论的不共区别,的确是如来亲口宣说的。得著这法印的人,即能于一切法通达无碍。如《大智度论》说:‘得佛法印故,通达无碍,如得王印,则无所留难。’由此也就可以知道,合乎三法印与一实相印的道理是佛法,与三法印一实相印不符的道理,就不是佛法。

  此三及一为什么都称名印呢?即是楷定义,是真实故,一切论者不能改移,不能破坏;这真实义理,楷定一切法,所以名印,如《大智度论》二十二卷说:‘一切有为法无常,一切法无我,寂灭涅槃,是佛法义,是三印,一切论议师所不能坏,虽种种多有所说,亦无能转诸法性者,如冷相无能转令热,诸法性不可坏,假使能伤虚空,是诸法印如法不可坏。’学佛的人,对于具有这正印的教法,即可信受奉行。

  一、三法印

  一、诸行无常印:行是造作迁流义,指一切的有为法。有为有生、异、灭三相相应,为生异灭三相作为,刹那不停地在迁流变动,所以说之为行。常是恒时固实不变义,无常就说明诸有为法上没有这种固实不变性,所以无常;即是否定一切常义。因为一切有为法的存在,当体就是因缘和合而有的生灭法;无论是物质的色法,精神的心法,都是刹那迁流相续地显现,所以总说它为诸行无常。但众生对有为法的存在,不是这样地认识它,而是从主观妄情意识上执以为常的,如来为了破除众生这种错误的妄执,就有为法现实事变的规律,说明它是变的,无常的;因此以诸行无常一印印定一切有为法相,使众生听闻了这一法印,从实执的迷网中解脱出来,对于无常的三界业果不生贪著,而发起出离生死趣求解脱的向上心。

  二、诸法无我印:我是实有、主宰、自在义。一切法的显现,都是因缘和合而有,这是诸法存在的规律。净法是清净因缘和合的组成,染法是杂染因缘和合的组成,染净法中,无论是色法、心心所等法,皆没有实性的可以主宰自在的我体,在四蕴没有,十二处中没有,十八界中也没有,但众生由于无始以来的无明烦恼熏染,妄执诸法有实体自性,在有情法中妄执有能够主宰自在的我体,因此起自体的爱执,由自体爱执生起欲贪等种种烦恼,造业受果,轮回不息。所以自体的我爱执,是流转生死的根本,假若能觉破这我体实无,则自体爱不生,没有自体爱,则能不为欲境缠缚,断除烦恼而得解脱。返之,我爱执生,则境界爱起而流转生死。所以虽有第一个无常法印,可以打破境界爱,若不了解无我法印,有自体爱在内心里作怪,仍不能解脱境界的贪求。所以不觉知无我,烦恼决不能断,生死也不能了。因此如来以亲证诸法无我的真实相,印定我体没有,而说诸法无我,使众生悟得我空而引生无我的智慧,破除生死根本的我执,是为第二法印。

  三、涅槃寂静印:涅槃翻为寂灭,它的含义很广,这里是指由智慧的简择力而证得的择灭无为,体相寂静,为永久安稳,净妙无扰的境界。众生内迷于我,外迷于境,于我不知空,于境不知无常,因而起惑造业,流转生死,招来虚妄幻化的生老病死、忧喜悲欢等种种的扰恼乱动,由听闻了第一法印,了知无常的道理,听闻了第二法印,了知我相本空,如是我爱执不起,则内无我相,虽有外境不为所扰,由是我空慧起,三毒永尽,解脱了生死轮回的苦恼动乱,而证得寂静安宁的涅槃,唯这涅槃才是真正究竟寂静无扰的境界,所以说涅槃寂静。

  这三法印,是苦集灭道四谛变相的收摄,诸行无常,是苦谛;其生苦之因即集谛;涅槃寂静即灭谛;其证灭之因即道谛。无我则贯通四谛。如《大智度论》二十二卷说:‘佛说三种实法印,广说则四种,略说则一种。无常印是苦谛、集谛、道谛说。无我则一切法说。寂灭涅槃,即是灭谛。’立表知(表四十八):

  (表四十八)
 

三法印与一实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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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都认为三法印是属于小乘的所观理,实际上是三乘人的共修法门,因为三乘人都必须观修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的理观,才能发起出离生死的向上心,乃至于知无常故苦而发起救度一切有情的菩提心,以期成佛证得圆满的无住大般涅槃。所以三法印实是三乘的共法。即大乘的一实相印,亦是三法之究竟所依,三法印无非是依一实相印之三方面分别的解释而已,故三印与一印,并不相违。如《大智度论》二十二卷说:‘问:摩诃衍中说诸法不生不灭一相,所谓无相。此中云何说一切有为作法无常名为法印?二法云何不相违:答曰:观无常即是观空因缘,如观色念念无常,即知为空。过去色灭坏不可见故无色相,未来色不生无作用不可见故无色相,现在色亦无住不可见,不可分别故知无色相,无色相即是空。空即是无生无减,无生离灭及生灭其实是一,说有广略。’又说:‘佛三种实法印,广说则四种,略说则一种……复次,有为法无常,念念生灭故。皆属因缘无有自在,无有自在故无我,无常无我无相故心不著,无相不著故,即是寂灭涅槃。以是故摩诃衍中,虽说一切法不生不灭一相,所谓无相,无相即寂灭涅槃。’由上论义,可知三法印实可贯通为一实相印。

  二、一实相印

  一实相印,即诸法圆满真实的理体,离言诠,绝对待,平等一味,无二无别,远离一切虚妄的无相之相。如《大涅槃经》第八如来性品说:‘无二之性。即是实性。’《思益梵天所问经》说:‘一切法平等,无有差别,是诸法实相义。’实相是诸佛自内亲证的圆满究竟的真理,十地菩萨虽有分证,亦不圆满究竟:所以《法华经》说:‘唯佛与佛,乃能究竟诸法实相。’这实相境界,超有无,非异一,绝寻思,无卜度,是不可思议的最高无上的境界。是诸法本具的真实相,唯佛的智慧圆满,所以能究竟证会。如来欲令一切有情皆能证会,即如其所证而以种种的名言来显示它。诸经论里所说的空性、无我、真如、法界、法性、一乘、中道、圆成实、胜义谛、三无性、四真实、四悉檀等,名相虽异,无非是显示这诸法平等一味的实相。由此就可以知道,实相离言,如来说空,说有,说真如、法界、菩提、涅槃等名言,都是借权显实的假说言辞,皆非究竟。虽非究竟,若不假借言说显示,又没有更好的方便可以令众生悟入真实相。因此,以一实相为依,随顺众生的根器,演出无量的教法,说出种种不同的法门,横说竖说,浅说深说,广说略说,都是借方便引导众生悟入实相。不但说空以遣除众生的实有妄执,也可以说有以遣除众生空无的断见。不但在有为有漏方面说生、灭、垢、染,依一实相也可以说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但在对治众生的颠倒妄执上说苦、空、无常、无我,依一实相也可说常、乐、我、净。一切皆是遣除众生的妄情计执,与借权显实而欲令众生悟入实相。唯此一事实,余二即非真,此即一实相印其所以不同于小乘而为大乘特法,殊胜于三法印的原因了。由此也可以知道,诸大乘经论,以及各宗各派之所说所立,亦无非是遣除众生的妄情计执,对治众生的杂染因缘,而欲令其悟入实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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