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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时评:以法律保障疫苗质量,用疫苗保护公众健康

发布时间:2024-04-12 05:21:09作者:金刚经原文网
光明时评:以法律保障疫苗质量,用疫苗保护公众健康

作者:张田勘

6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70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疫苗管理法》,将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首次就疫苗管理立法。

疫苗问题立法反映的是中国广大公众的心愿和呼声,从法律保护着手,设立保护儿童健康和生命不容逾越的安全红线,也是以法律保障疫苗质量,用疫苗保护公众健康的双保险

《疫苗管理法》体现的是法律规范的统一、权威和容易执行。《疫苗管理法》把分散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中的规定,整合成一部法律,既能彰显法律的权威性,同时也有利于疫苗工作的各参与方严格执行疫苗法律,遵守疫苗管理的相关规定,还有利于针对疫苗接种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提供快速的法律解决渠道。

而且,《疫苗管理法》对疫苗实施全过程、全环节、全方位严管,并且对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定罪量刑,这意味着下一步刑法也将做出相应的修订。此外,对于接种疫苗出现问题,该法律规定了要进行补偿,下一步将制定国家统一的补偿目录和办法。

《疫苗管理法》对公民接种疫苗进行了全面的兜底,既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中国疫苗质量的提升,也有助于增强公众对疫苗安全的信心。而后一点至关重要。

对儿童接种疫苗的目的是为了让其健康成长,但是,由于过去国内屡屡出现的疫苗问题,导致部分公众对疫苗产生不信任感,由对疫苗的担心,到怀疑,再到拒绝,因而形成公共卫生链条的部分缺失,也由此将对公众的健康和安全造成重大伤害。

任何原本能由疫苗保护但因为不信任而拒绝接种的行为,都会造成诸多传染病,对一个国家或地区公众造成严重伤害。近几年,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在世界范围的死灰复燃,麻疹在许多国家的卷土重来,都说明拒绝接种疫苗会对人的健康和生命造成多大的损害。

现在,一些人担心和拒绝接种疫苗,是因为忧虑疫苗的安全性,其中既有疫苗在生产、销售、运输、保管过程中产生一系列不规范、不科学的做法,也有在接种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失效和不良反应等,这些问题让公众逐渐丧失对疫苗的整体信心。

《疫苗管理法》的通过,是要在疫苗生产和使用全过程进行严格监控,做到所有的疫苗都可追踪到源头和出事环节,如果出现问题,将有法可依并进行严厉的惩处。如此,一方面可以提升所有参与者的责任心,另一方面严厉打击不法分子借疫苗发财的投机行为,对因为接种疫苗出现的不良事件予以赔偿,是给公众一个安全保底,让公众能相信疫苗,放心接种疫苗。

《疫苗管理法》通过,更需要认真和严格执行,才能逐步提升中国人对疫苗安全的信心,从而相信科学,保护孩子,让人类远离麻疹、风疹、破伤风、百日咳、白喉、甲型肝炎等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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