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团为简别出家者是否有资格求受具足戒,事先提出一系列问题以询问戒子,此一系列问题总称为“遮难”。“遮难”一词,按照字面上的解释, “遮”即遏止、拦住的意思。
《说文·走部》:“遮,遏也。” 《篇海类编·人事类·走部》:“遮,拦也,遏也”。 “难”即抵挡,拒斥。《集韵·换韵》:“难,阻也”。 在律中规定,沙弥进受比丘戒时,教授师为简别其是否有资格求受具足戒,必须事先把能够障碍受戒的一系列问题以询问戒子,此一系列问题总称为“遮难”。开合为“十三重难”和“十六轻遮”。“难”一共有十三条,它的自性原本是恶,只要占其中任何一难,今生就不允许在佛法中出家,毕竟不是受具足戒的根器,因此被拒绝制止,所以称为“难”。
在《四分律》中佛陀规定:“有十三种人,未受大戒不应受,若受应作灭摈:自言犯边罪、犯比丘尼、贼心受戒、破二道、黄门、杀父、杀母、杀阿罗汉、破僧、恶心出佛身血、非人、畜生、二根。是为十三种人未受大戒不应受,若受应灭摈。”
“遮”共有十六条,它的自性原本不是恶,所以又称为“轻遮”。只是以求受者不适于受戒,为了护持圣教,防止世人讥嫌的缘故,所以遮止不得受戒。求受戒的人只要占此“难”和“遮”的其中之一,就不得受具足戒。但若有犯轻遮的,只要想办法消除,仍可以到僧中来求受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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