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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佛教兴学之缘起

发布时间:2024-09-20 05:20:00作者:金刚经原文网

清季佛门萎靡不振,在外且有庙产兴学压力。高僧大德试图改变旧有僧伽教育模式,仿效教外开办新式学堂来造就人才,扩大影响以培养慧命。不少佛教学务公所(1906年改名僧教育会)因缘而起,发挥组织作用,为后来全国性佛教团体的产生奠定基础,在近代佛教史上有重要意义。不过,目前学界较少谈及这类史实,哈佛大学维慈(Holmes Welch)的名作《中国佛教的复兴》及台湾东初所著《中国佛教近代史》对此均着墨不多。即偶有论及者,也多依据相关年谱及回忆,史实缺漏不少,间有错误之处。建立信史的当务之急是将现有各种材料比勘参证,尽可能进行准确论述,前人功业或不至湮没。

一、 南北共起

有学者称,最早的学堂式佛教教育产生于江苏,1906年文希在扬州天宁寺所办的“普通僧学堂”即是例证。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因为该学堂招收对象是青年僧人,课程看来程度较高,颇似后来佛学院雏形。但清末佛教界举办学堂热潮的兴起早在1904年前后,浙江、江苏和北京等地的僧人、居士均起了积极作用。他们面对狂飙而起的庙产兴学风潮,一方面串联组织机构,聚集资金、人才,为兴办学堂开方便之门;一方面争取官方对佛教组织的认可、立案,合法开展活动。

寺院数量最多的浙江一省是办学先行者。1904年9月,敬安(寄禅、八指头陀,时宁波天童寺住持)等人即在杭州拟议设立佛教总公所及民、僧小学堂,这是目前所见文献中记载中国僧人最早的自开办学堂活动。此前湖南长沙开福寺僧笠云所办学堂,实系日僧所立。著名报人狄楚青稍后出版的上海《时报》上称:“寄禅师新自天童来,日内即往杭州创办僧学堂,诚吾国得未曾有之伟举也。”《圆瑛法师年谱》(宗教文化出版社1996年版)谈及圆瑛辅佐敬安向浙江巡抚聂仲芳呈文办学,也称“请自兴僧学,组织僧教育会,此为我国有僧教育会和僧学校之始”。不过,该年谱却错误地将此事系于1909年(这年浙江巡抚是增韫,由此断定系年有误)。《八指头陀诗文集》也可证实此事,1904年敬安有诗赠夏曾佑:“海波涌雪透襟凉,慧命如丝几欲亡。我法金汤犹有赖,袈裟和泪拜钱塘。”自注:“时将往杭州开僧学堂,君极赞成。”敬安办学事迹,或为学界知晓,但多不知他实际并非其中要角。杭州开设僧学堂的提议,主要动因在于浙江绅士为了解决水陆寺、龙兴寺院产之争。该省学界在杭州知府、浙江巡抚的认可下,有意将水陆寺院产组织两浙公学,将龙兴寺改为工艺传习所。僧人不服,只得援引在浙日僧伊藤贤道之力抵制。但伊藤在水陆寺、龙兴寺分别挂上了“日本东本愿寺学校”、“日本东本愿寺总布教场”的匾额后,舆论为之大哗,进而引起外交争议。经过艰难交涉,日本领事同意撤去匾额,条件是两寺恢复原状。但部分绅士看到日人撤退,以为大胜,不肯守约。为安抚双方,主持其事的汤寿潜、许九香召集浙江各大寺住持在海潮寺开会,让僧界筹集资金,在省城设立一所僧学堂,专收僧侣,在各县设立一所蒙学堂,招收在家信众。此议初衷在于打消僧界对寺院充公的顾虑,也使致力兴学的绅士别无异言。僧人表示赞同,夏曾佑被汤寿潜力邀自沪赴杭居中办理相关事宜。不久,僧学堂的筹办章程也得到了浙江巡抚的首肯。事本将即成,不料中途变故(后详),佛教学务公所、僧民学堂是年内均未实际成立。作为外来法师的敬安也就很快从杭州返回了。

与浙江相邻的江苏,佛教界办学活动几乎同时进行。为抵制官场以办学及资助留学为名的需索,1904年9月,扬州天宁、重宁、万寿、兴教及高旻等寺僧人在天宁寺住持显恒的召集下,集众会议,准备自办学堂,以佛教经典为主,附习一切有用之学。会后即开始筹集经费,不少扬州尼庵也捐献了钱财。有消息曾透露,最初拟办学堂为僧侣实业学堂,后禀准两江学务处定名为“扬州普通僧学堂”,监督为文希(亚髡)。年底,镇江竹林寺住持也倡议创办僧侣学堂,课程有蒙学、地舆、史论、洋文等科,专招僧人入内学习,所需经费由镇江各寺公产项下抽提。但由于准备仓促及缺乏师资,天宁寺所办僧学堂延至1906年5月9日才正式开学,最初招收僧人60名,分寻常、高等两科教学,两江学务处对该校评价是“查阅章程,具有秩序,良堪嘉悦”,批转扬州知府出示保护。同年,镇江清凉寺住持禀请学部批准,创办僧侣学堂。

相比江浙两省,北京僧人行动迅速,成效更为显著。他们不仅得到了官方一定的支持,而且挟首都之威,试图组织起全国性佛教机关。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记载,1905年北京佛教界就成立了“中国佛教学务总公所”。僧长为光明寺住持东山,发起人有北京寺院多位住持:广善寺达远、广化寺灵山、慈因寺吉安、龙泉寺道兴和观音寺觉先。早在1904年春天,觉先即在日僧渡边信哲等帮助下,赴日本考察游历(肖平著《近代中国佛教的复兴》一书称近代中国佛教徒的赴日考察,始于1906年湘僧笠云赴日,不确)。觉先看到日本僧人训练有素,深受刺激,“既惭且愤”,“知我国佛教之衰皆由僧人之无学”。他回国后即着手组织,推动在京师成立佛教学务总公所,在各省设立佛教学务公所,由各寺住持公选有德僧人一二人兴办学校事务,并计划设立佛教学堂及贫民工艺院。为联络僧俗两界,他主动提出由官方“选派监督一人主持一切”。总理学务处(时清廷最高学务管理机构)认为这是有利整顿淄流、昌明佛法之举,批准立案,并要求将详细章程妥拟呈阅。1905年11月11日,学务公所开办的初等民小学堂在宣武门内西城根象来街路北某官宅开学,有学生50名,“所有一切学费及学生午饭,均由僧等妥善捐入,概不收取学生资费”。有消息称观音寺为此准备提取寺产公款二万两银,并延聘日本教习。觉先等人原定设立各种学校不分僧俗,一律收纳,但或限于财力,该小学并非为平常人开设,据清末来华日本人观察,类似学校还有佛教小学堂、白云观私立小学堂(道教),“此等小学校均招收道士、僧侣之徒弟进行教育,并非教育一般人之子弟”。1908年道兴在龙泉寺开办的孤儿院则完全没有僧俗之分。直到民国时期,龙泉孤儿院仍旧存在并发展壮大,由最初收容60名孤儿扩展到有100余名孤儿住院,到1929年累计养育孤儿成人达3000人之多。这些孤儿学会了各种技能,先后出院服务社会。

北京佛教界举动,不仅为各地效仿,甚至直接影响地方佛教学务公所的成立。1905年8月,觉先等人向总理学务处禀请设立“浙江佛教学务公所”,自称“近据浙僧函开,自奉三月初八日上谕(注:保护庙产上谕),浙中缁流感悟昔日归依日僧之非,并拟仿照京师佛教学务公所章程提倡佛学”,请求批准对佛典有一定研究的日本法政学堂毕业生汪希(原籍浙江)为佛教学务监督,由觉先“随同到浙历游各寺,亲加劝告”。浙江佛教学务公所不在浙江申请立案,却径直在北京禀办,事件背后的因素颇有可玩味之处。解铃还需系铃人,成立公所的申请被批转到浙江巡抚聂仲芳斟酌办理,聂已被之前的中外交涉弄得焦头烂额,不愿再生是非,结果“以寺僧交涉甫经立约了事,未便再生异议,所请设立公所、举充监督一节均毋庸议”。但不久聂氏即被免职,事情得以转机。1906年6月,觉先来到杭州宣传组织佛教学务公所及开办学堂,得到一些寺院住持支持,浙江佛教学务公所得以成立。9月5日,公所图章经过浙江巡抚批准、浙江学务处颁发起用,意味着正式办理佛教事务的开始。次年,学务公所改名浙江僧教育会,设在杭州白衣寺。省会以外也逐渐有佛教学务公所的开设。敬安在1908年办理宁波僧教育会之事,为人称道,但其实早在1906年末,敬安就向宁波知府禀办佛教学务公所成功,“一切办法悉遵京师、杭州总公所章程,因地制宜,变通办理”。学务公所由地方绅士与僧界合办,共同议事,绅正、副监督由官方选派,僧正、副监督则“由僧等投票公举,禀由地方官核定,给谕承充”。公所成立后,逐步兴办普通僧学堂、民僧蒙小学堂。两年后公所改名宁波僧教育会,仍隶属于浙江僧教育总会。除浙江外,远在关外的东北也有佛教学务组织的建立。1906年,奉天锦州府僧众到京师邀请觉先赴沈阳创办佛教学务公所、民僧各小学堂,还计划在财力充足时开办贫民工艺院。年底,以兴隆寺僧明心为首向将军府及提学司申请立案,奉天将军赵尔巽认为这些举动足以“广佛子之慈悲,益国民之知识”。因学部在7月奏准颁布《教育会章程》,官方除指示学务公所应遵照章程改名僧教育会,民僧各小学堂应改名为某寺公立某等小学堂外,准予立案。江苏、安徽两省则成立稍晚。据1907年12月出版上海《图画新闻》报道,江苏僧教育总会经两江总督端方批准立案,并将扬州普通僧学堂改办为“释氏专科学堂”,“注重释学,外加国文等课一二门”。安徽的僧教育会由迎江寺住持月霞发起于1908年发起组织,《时报》在8月14日报道说“闻其内容须设理财、天文、地舆、讲经各项学科,现正厘订会章呈请学司转详立案”。

1905年后从京城到省会再到府州县,均有依共同章程建立起来的佛教学务公所(或僧教育会),这就说明一个略有统系的全国佛教兴学组织已经建立起来。尽管其中诸多的史实细节尚有待梳理、重建,但维慈在《中国佛教的复兴》书中做出“总之,我没有发现哪一所早期学堂与教育会的作用有什么联系”的论断无疑应该改写了。

二、 成败因缘

浙江佛教界1904年兴学功败垂成,江苏组织进展缓慢,这有多方面原因。之后两省均风波不断,正是佛教兴学所面临艰难困苦的生动体现。

首先,僧界普遍存在不理解态度是一大问题。入民国后,圆瑛在中华佛教总会一周年纪念会上发表演说,回忆他与敬安发起佛教学务组织时“不独外界刺激,即内界亦多诟詈”。揆诸史实,的确如此。1904年,敬安在致师范学校监督的信中即坦言:“僧学堂之设,承学界诸公多表同情,第佛教总公所及民僧小学堂,尚未得所。而我辈顽固党亦多,皆坐怀观望,恐亦难以成立,有负高明雅意也。”杨文会也在1906年致信陶森甲,要求他以官方力量推动僧学堂的成立,因为“各寺主持僧安于守旧,不乐维新,非得大权力以鼓动其机,不能奋发有为也”。办理新式学堂在当时是极为超前的举动,正如维兹所描述其时佛教界人士资助办学时的心理是“长期来习惯于通过赞助出版获得功德,不知道资助学校能获得多少功德”

。更何况不少新式学堂是在提拨庙产的基础上兴建而成,这些学堂其时又有“洋学堂”的称号,与当地社会格格不入,普通民众并不信任。直到1920年代,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仍然观察到“乡村小学校的教材,完全说些城里的东西,不合农村的需要。小学教师对待农民的态度又非常之不好,不但不是农民的帮助者,反而变成了农民所讨厌的人”。因此,相当一部分基层寺院的僧人对学堂极为反感,频频参与甚至领导民众捣毁学堂,在现在统计到的清末毁学案中,这类案件要占大部分。浙江、江苏正是毁学最为严重的两个地区。

其次,绅士阶层尤其是新学之士的敌视也是重要原因。敬安指出的“我辈顽固党亦多”,固然是对僧界保守者的批评,但也暗指绅、学两界也不无“顽固党”存在。相当部分儒生素来秉承“子不语怪力乱神”的传统,例如少年胡适的家门口就贴着“僧道无缘”的字条。清末西风熏陶之下,不少新学之士又深受进化论影响,有泛科学主义的倾向,对于宗教信仰更加蔑视。素来开明的张元济在《为寺院办学致学部堂官书》中也断言僧人“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必终归于天然之淘汰”。由于有所偏见,绅学两界往往以谋取寺产为目标,张元济观察到浙江绅士在水陆寺、龙兴寺两案中其实“办理不得其平”。后来有保护寺产的谕旨,“而缁衣断发要能叩君门而陈述也”,因此“终不免于自危”。这正是引发双方冲突的重要根源。杭州的僧学堂办理计划提交士绅讨论之时,据说“诸绅无语”,从中午集议到傍晚都不能做办理与否的决议。散会之后,士绅们纷纷写信给夏曾佑,表示僧学堂不能开办,并告知夏应速回上海,不要再干涉此事。“夏本无意于此,遂以某日一会诸僧而去”。力持反对意见的是杭州名士潘凤洲、陆勉哉,“其命意盖误认僧学堂为欢迎日本干涉之机关,必不使日僧干涉后之利益归于他人,而己至向隅也”。在他们的异议声中,办理佛教学堂的计划流产,甚至有人故意造谣,诋毁僧界先进,养病天童寺的敬安被报纸以“秃黎狡诈”为题进行报道,称其已经远渡日本,皈依本愿寺。类似事件在江苏重演,镇江清凉寺向学部禀办僧学成功,原想向该寺抽取款项进而占据寺院的地方绅士便致电学部,宣称住持“奸淫邪盗,勾引外人”,进行反对。有人向报刊投书,“寄语学界中人,勿以恶某绅之故,而甘为该住持驰驱也”,反对有学生帮助寺院办学。当地名流沈同芳心知此事非僧界挑起,地方绅士别有意图,但他也不赞成开办佛教学堂,表示“所办僧侣学堂,虽经学部批准,鄙意最好改为两等学堂或贫民半日学堂,仍收民间子弟,不必专教僧侣”,要求效法上海戏剧界,开办的学堂“由黎园出资,仍另延公正绅士主持”。鉴于有寺院在办学过程中与绅士关系恶化,向活跃内地的日本僧人寻求援助,沈氏更为愤怒,在不论双方交流是否正当的情况下,急切宣布“该寺一日有外人踪迹,即该寺僧一日应在驱逐之列”。在地方绅、学两界不少人士心目之中,僧人仅有出资的义务,而无办学的权利,最好仍一如过去那样,在其庇护之下进行各种活动,否则任何独立性的尝试都可能被视为危险之举。

内外交困之下,已经成立佛教学务公所(僧教育会)遭遇重重困难也就理所当然。浙江佛教学务公所成立后,监督汪希因办事有诸多掣肘而多次请辞。1907年3月,学务公所改名僧教育会,在护理巡抚濮子潼等人的推荐下,另举日本法政学堂毕业生虞尚贤为绅会长。但不到两个月,因为向各寺筹集不到经费,僧教育会设立的5所学堂(其中僧小学堂1所、民小学堂4所)无法正常运转,虞氏也只好提出辞职,会务一时停顿。为维持僧教育会,官方出面进行斡旋并重建了该会组织系统。濮子潼出任绅正会长,虞尚贤为绅副会长,昭庆寺住持慧兴与祇园寺住持忍寿则分别为僧正副会长,认定僧教育会年经费预算为15000元,由浙江全省寺院根据财力大小分别“认捐”,金额分为500元、300元、150元、70元、30元到15元六等。之前带头反对各寺缴纳捐款的净慈寺住持允中被僧教育会指控,不仅丢掉了住持及该会副会长之职,而且被地方官予以拿办。记者在报道此事后评论到:“从此无允中在内龃龉作梗,捐款谅可发达,然学界与僧界又结一大恶因矣,可叹!”不过,僧教育会经费收集情况并未根本好转,直到9月,各寺院认定的捐款“春季仍有带欠,夏季则不及四分之一”。在这样的情况下,官方派出差役帮助教育会专门催捐,“谕单极为严厉,中有敢再延欠提回押追等语”。虽然虞尚贤表示此举乃不得已而为之,但双方观感只能是越来越差。为避开抽提捐款,有寺院自立门户,杭州法喜寺就曾禀请学务处要求开办学堂。不过学务处知道这是“离群独立”之举,发回佛教学务公所查办。冲突后越演越烈,1908年白衣寺住持松风甚至因开办僧学被教内人士深嫉,以致惨死。敬安写诗悼念,称“可怜流血开风气,师是僧中第一人”。无独有偶,江苏天宁寺文希因办学而身陷囹圄。扬州普通僧学堂向本地及外州县其他寺院提取经费,引发不满。扬州地藏寺联合六所寺院另立学堂,以图抵制。在文希拟赴日游历考察之际,镇江、扬州、上海、苏州多所寺院住持害怕其回国后声誉更盛,联名向两江总督署控告,认为文希“勒捐僧尼,挟妓饮酒,放纵无忌”,导致其不仅游历许可被取消,而且被判处终身监禁。直到辛亥革命后文希才被释放。

不过,北京佛教界在1905年却能顺利将佛教学务总公所立案,进而建立遍及全国性的组织网络,显示出在困难中却不无结出善缘的可能。与江浙两地相比,北京佛教界内部要团结得多。“中国佛教总公所”的发起人中,觉先是新进之辈,但却是最主要的组织者。而达远、灵山和吉安乃是僧界老辈,一份光绪年间北京的住持名录显示,三人早在1895年就以住持身份参加慈禧六旬大寿的唪经三日典礼。道兴是前龙泉寺住持心学的得意法徒,而后者也参加过此次典礼。这些老辈愿意名列发起人行列,本身就是一种支持之举。据道兴后来在《北平龙泉孤儿院廿三周年报告书》中回忆,该院的成立更是与心学的倡议有直接关系,他曾对道兴说:“吾国失教幼孤不知凡几,欲就本寺立一孤儿院,教养兼施,不但于地方有裨,亦吾佛慈悲真旨。”除此原因外,与居士的护法及有识之士的扶持也有相当的关系。当佛教学务公所的发起申请呈报到总理学务处后,批复文中有“日僧小栗凄香顶所著《北京护法论》内有护法策十三条,所谓京师建大学林,各省建中学林,各县建小学林,将以整饬缁流、昌明佛法,与该僧等用意正同。护法策内于我国僧人之不学颇有微词,借彼药石,振我颓波,智识胥开,宗风斯畅。”这样的批文,可知学务处主管官员对佛教其时状况颇为了解,也没有对有侵略之嫌的日僧带上有色眼镜,一概予以排斥。即使对僧徒有所讥讽的张元济,在学部办事时见文案处扣留佛教学务公所的禀件不予交议,也从关系国家利益出发,紧急上书学部尚书要求予以重视并竭力提倡。张元济认为提倡寺院自办学堂,有四种好处:可以杜绝外人觊觎,可以增进社会生计,可以使风俗得以改良,可以补助教育普及。他意识到,如学部不保护佛教自办学堂,“必仍为不肖官绅所鱼肉,则惟有相率而归于日本”,“恐数年以后,天主教案又将增一释氏教案也。即此一端,而害已不可胜言矣”。龙泉孤儿院的成立就得到了学部官员及商界人士的赞助支持。原学务处总办、时学部左丞乔树枬在一次与道兴的交谈中知晓了寺方打算,立即表示赞同,称“恤孤乃先王盛典,当今要务,嘱(道)兴好为之,定当匡扶”,至此,心学与道兴才最终下定决心办理孤儿院事宜。在北京总商会会长袁保三等人的帮助下,捐集到30亩土地及款项钱物等,建筑讲堂房舍,使得孤儿院能够正式开办起来。后来商界一再捐助,维持了该院的存在,使之成为清末民初“北平第一慈善机关”。

北京佛教界的办学还得到了报界人士的一定认可。报人彭翼仲在其所办北京最早的白话画报———《启蒙画报》上,即宣传过龙泉孤儿院的办学事迹,并到院进行演说。丁宝臣办的《正宗爱国报》则将兴学的伊斯兰教阿訇杨敬修表彰为“声望有如耶教的李提摩太,佛教之道兴、觉先”,可见北京佛教界的办学活动已经开始深入人心。

从后来一定的眼光看近代中国初兴时期的佛教教育,无疑非常幼稚。太虚法师就认为此时“然小学则通俗化,而师范则儒化,或讲经法师化,未足云僧教育”,僧教育会办理不尽人意,“长老多无能,士绅多土劣”。但正如天才的第一声啼哭并非是一首好诗一样,若能以历史的同情来理解初生之期的佛教兴学史,则前人的筚路蓝缕之功当值得尊敬。没有清末佛教界的这些实践,民国时期佛教略显复兴之相的道路无疑会更为曲折。例如,如果没有之前各地成立的佛教学务公所、僧教育会作为组织基础,敬安等人能够在1912年成立“中华佛教总会”就是无法想象的事情。近代佛门资料的保存情况原本欠佳,外人所记难免看朱成碧,今天的学者更有如何准确解读不成统系史料的困难,因此对这一时期史事的了解仍尚有待深入。但可以断言,重建这段信史对于把握近代中国佛教前后变化发展的脉络,了解成败因缘之真正所在,以历史智慧指引未来佛教教育的发展路向,都有着重要意义。(信息来源:摘自《法音》)

编辑: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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