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佛教徒都会知道佛教讲空,“四大皆空”、“诸法皆空”、“诸法无自性”、“当体即空”、“法无我”、“人无我”等等诸如此类,讲到“空”的名相在佛教经典,特别是般若经典当中比比皆是。但是,很多人由于并不明白佛教讲的空义,往往把佛教称为虚无主义、顽空主义,甚至依此推断出“因果也空无所有”的“断灭见”,从而于了脱无缘。
那么,在究竟主张中,佛教到底空了啥? 《天台宗》认为:“法者,规持义,规则义”; 《因明学》认为:“法为量识所缘”; 即:“存在”、“有”、“所量”、“所缘”、“所知”等都是“诸法皆空”和“法无我”等所指之“法”。 它是指各具自己特点的种种“物”(存在)。《俱舍论》把一切的存在(法),归类为:色法、心王法、心所法、不相应行法和无为法五种。 “法无我”、“人无我”实际就是常说的“法空”、“人空”。只是引用了“某无我”的这种因明学遮遣描述法(也译排他法)。遮遣(排他)法分为“非遮”和“无遮”两种。前者在遮除所破后,会有其它法能立。 如说:“这个胖子白天不吃饭”,“这个胖子”应该是健康人,遮除(排除)了他“白天吃饭”,尚存他“晚上可能吃饭”的意思。而后者(无遮),在排除了所遮后,不会立另外的法。如说“虚空”,在遮除了“质碍性”后不立余法,“法无我”、“人无我”则是排除了“法”和“人”的“自性之我”后不立别法。 《入行论》云:“不触观察之实有,于其无实亦不执”。用无遮法“某无我”来描述“法空”、“人空”,更能体现佛教的“空亦空”、“毕竟空寂”的理趣。 《般若八千颂》云:“以执我、我所,故一切有情轮转于轮回”。《天台宗》认为:“我者,自在义、自主义、自由义”。《四百论疏》中月称菩萨把“事物不依赖于其它因缘而得以独自存在的本体,称为我”版权所有:金刚经原文网